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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3 点击次数:445 发布人:王军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校检察【2016】1号《关于认真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副组长:陶庭马  戴满松

工作小组:李飞飞   张婧   刘振宏   郭玉琼

二、实施时间:2015年6月10日—9月15日

三、具体内容

(一)6月份召集党政联席会议以及各教研室负责人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校检察【2016】1号《关于认真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6】424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关于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功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认真学习《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区分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关键岗位和一般岗位,对所属部门职能岗位、科技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所设个机构负责人职位,在9月12日前完成各项廉政风险点梳理工作,明确各职责岗位职责工作风险

(三)根据《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部门、各职责岗位职务工作风险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用以指导和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个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问题。要结合学习党规党纪、学习系列讲话,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职务犯罪风险点梳理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三)结合部门和岗位职务工作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条例,以现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为基础,并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六年六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