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发布时间:2011-04-11 点击次数:254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青年教师是思政部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思政部未来学科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了使青年教师在思想上、业务上尽快成熟,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培养对象为应聘到思政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及调入思政部教龄不满三年的青年教师。 一、岗前培训 思政部新上岗的青年教师,凡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一律须参加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岗前培训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导师指导 1、思政部为每一位新上岗的青年教师选配一名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中老年教师作为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应为青年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青年教师应全面执行指导老师所制定的培养计划,每学期末或指导期满后写出书面总结。 3、指导老师应指导青年教师逐步熟悉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传授教学经验;青年教师应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虚心学习和请教,跟班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4、在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青年教师试讲课程内容部分章节,参加批改作业、阅卷等工作。 三、试讲 1、试讲由青年教师所在教研室统一安排。 2、青年教师在试讲前一周须写出教案和讲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教案和讲稿力求规范、整洁。 3、试讲时要求仪态端庄、口齿清楚、内容详略适当、板书规范有序。 4、教研室应组织全体教师参加试讲活动,并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 5、青年教师首次试讲未达到要求,可进行第二次试讲。第二次试讲仍未达到要求者,本学期不能承担教学任务。 6、试讲合格后,青年教师应写出小结,连同试讲教案和讲稿一并交所在教研室存档。 四、脱产进修 1、引导青年教师坚持在岗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2、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外出脱产进修,参加有关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活动。 3、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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